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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水县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

发布时间:2015-6-1 9:09:03
    商水县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。一是严禁派捐勒捐。要求信众布施、奉献、献仪必须出自自愿,从不派捐、勒捐、不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带有附带条件的捐赠,确保场所资金来源的合法性。二是严格审查财会人员关系。按照“财会人员与负责人、财会人员之间不能是三代之内血亲关系”的要求,严格清退相关人员。三是严把支出审批关。各场所实行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,物资采购采取两人共同办理和入库验收制度,记账单据由场所负责人审核报销,确保资金规范使用。四是妥善保管收入现金。各场所的现金收入一律存入设立的场所银行账户,不准以个人名义存款或保存在自己家中。五是财务公开透明。要求定期公布账目,严防暗箱操作,增强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,消除了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。
信息来源:商水县委统战部    信息作者:王毅敏